信用证付款流程是: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进口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进口方向当地银行提出申请,按照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信用保证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银行开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开证行根据申请内容,向出口方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方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出口方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照合同要求将货物付运出去,并取得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开证行授权的银行议付。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