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尤其常见,甚至在行业内成为了一种公认的“潜规则”,但大家都在做的事情,并不代表它就没问题。
1、法律风险
“串通投标”是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对此类行为亦有明确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防范策略
串通投标是违法行为,我们能够做的就是了解其违法认定标准,尽可能的避免触碰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6种情形的可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如果是电子投标还要格外重视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不管是围标,还是陪标,以上这些串标行为都极其容易被识破,各位朋友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