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提交休学申请书(如果是请人办理需要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3、如以生病为理由,需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
4、满足以上三项,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办理报批手续;
5、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休学证明并发放《休学程序单》;
6、学生携带休学证明和《休学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休学手续;
7、学生将办理完成的《休学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8、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休学申请书、家长同意书、医院证明、《休学报批表》和《休学程序单》资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
上做相关异动,并开据休学存根给学生;
9、程序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