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南京市和平路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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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诊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原件(如委托办理,代理人另需提供身份证);
2、门诊经治医师签字盖章后的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
3、凡属作诊断证明(用于办理残疾证、休假、休学、保险报销等),患者须持街道、学校相关证明。
第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