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两年以上,并具备乙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甲级防雷检测机构具有的资质,能够对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类、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外部和内部防雷装置进行检测。
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则可以执行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检测。这些建筑物的防雷标准要求相对较高,但低于类建筑物的要求。
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资质相对较低,能够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外部防雷装置以及小型内部防雷装置进行检测。这些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标准通常比前两类要低,检测范围也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