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
①生长发育检测。包括称体重、量身高、测头围等,出生6个月内的孩子每月查一次;6个月到1岁的孩子每2个月查一次;1岁到2岁的孩子每3个月查一次;2-3岁的孩子每半年查一次;3岁以上的孩子每年查一次。
②血液检查。包括血常规、微量元素、血铅等检查。
③五官科检查。对先天的语言发育障碍、听力损伤、斜视等疾病要早检查、早发现、早。
④性器官检查。
⑤骨科检查。
每个人如能重视这一问题,都能自觉、主动地定期去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可以相信“健康人去医院”很快会蔚然成风,成为一种时尚,这将显著提高各种严重疾病的早期诊断率和率。
体检科室项目:
1.心电图
检查心脏常用的方式。心电反应性疾病检查尤其对心律失常是准确的诊断方法,对心肌缺血和其他非循环系统疾病,如低血钾和甲亢也有一定的诊断意义。
2.胸透
心、肺、膈疾病检查
3.以下任选一项
A.内科
心、肺、肝、脾、胆囊、神经系统检查等
B.眼科
视力、眼睑、结膜、眼球、色觉、眼底、裂隙灯检查等。其中通过裂隙灯检查可以发现全身其他部位病变所引起的眼底变化。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实验室检查:
乙肝五项(由乙肝表面抗原调换)
确定是否感染乙肝病毒及是否对乙肝有,提示病毒是否复制。
2009年12月29日上午,卫生部就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有关问题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即乙肝两对半)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受到限制和不公平待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影响他人健康进行了周密论证、慎重决策,拟于近期制定此项政策。
国家已经禁止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在体检中要求两对半项目(即乙肝五项),只要求肝功能正常即可。
可是还有一些小公司会有这方面要求,如遇到这方面问题,可寻求法律援助,在世界上,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任何行业,这个是中国的认知与国际上对乙肝认知的一些差距。
国家法律禁止查乙肝五项更不能查DNA .2010年1月21日卫生部等三部委发布了《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同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此项规定一出在乙肝歧视这一话题上,是否能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