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类的自然规律。而对于身患绝症或濒临死亡的病人,如何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死亡和生命的存在,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减轻痛苦,安度余生,这是医学界乃至全社会面临的新课题。于本世纪6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医疗服务─临终关爱,成为保护生命的重大举措。
至少可在以下几个方面为癌症防治工作作出有益的贡献:
①研究影响癌症发生与扩散的心理及社会因素;②对癌症病人生活质量的估价;③缓解症状与控制癌症疼痛的措施;④了解病人病危死亡的过程。
为了实现现代医院的管理目标及处理好病人的临终关怀,需要有相对独立或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国内外已发展起来的几种形式是:
①附属于医院的临终关爱;②附属于基层保健网的临终关爱; ③社会及家庭护理项目中的临终关爱;④独立的临终关爱机构。
中国内地现代安宁疗护起源于1988 年 7 月天津医学院(现天津医科大学)临终关怀研究中心的成立,这是中国家安宁疗护专门研究机构,该中心还建立了中国家临终关怀病房,成为中国安宁疗护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1988 年 10 月上海市南汇老年护理医院建立,开展临终关怀服务。1992 年 5 月首届东方临终关怀国际研讨会在天津举办,时任卫生部长的陈敏章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了临终关怀事业,并决定将其纳入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其健康发展。 [3]
安宁疗护与安乐死的区别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安乐死指对处于生命终末期无法救治的患者停止或使用,让其死亡结果自然发生或者无痛苦地死去。根据一般的安乐死分类方法,可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还可以分为自愿安乐死、非自愿安乐死和无法知悉本人意愿的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指采用积极的措施去结束垂危患者弥留在痛苦之中的生命,具体做法是给患者注射毒剂或服用毒性药品等。平时人们所说的安乐死是指积极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用人道的方式,使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在无痛苦的状态中结束生命。
安乐死与安宁疗护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比如目的都是为了减轻患者痛苦,后果都是造成患者死亡,但二者之间还是有许多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