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投资中的异常行为认定
根据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提出的监管倾向,企业如存在以下境外投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存在异常情况并容易受到监管部门重点关注:
1.部分企业的实际境外投资项目与其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
2.部分企业在境外的实际投资规模远大于投资主体,境内母公司的注册资本,母公司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在境外投资的子公司,即“母小子大”;
3.为实现境内资产迅速对外转移出境,部分投资人设立一个“空壳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专门进行境外投资,在境内无任何其他经营活动,造成成立不足数月的企业,在无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开展境外投资活动的现象。该投资主体在资金顺利出境后可能通过减持或其他手段退出投资项目,达到“快设快出”的目的,致使投资主体的设立成为境外投资流程中的工具。
4.部分企业的投资款来源异常,涉嫌个人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和地下钱庄等非法经营活动。
ODI备案过程详解
1.项目申报: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投资项目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审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至商务部等中央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资金汇出:在获得备案证书后,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汇出手续,将投资资金汇往境外。
哪些情况需要做ODI备案
1、境内母公司控股成立香港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打投资款时银行要求出具相关ODI证书;
2、香港子公司利润汇款回到境内母公司,结汇时要求境内母公司出具相关ODI证书;
3、成立外商投资企业(WFOE),开设资金本账户时,银行要求股权穿透至自然人,若涉及大陆企业,该大陆企业需要办理相关ODI证书;
4、香港公司开设境内NRA账户,银行要求股权穿透至自然人,涉及大陆企业,该大陆企业需要办理相关ODI证书;
5、境内母公司控股成立香港公司,无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出于合规需求需要办理相关ODI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