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主要有以下两种:
1、以借款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
2、以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
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车辆抵押借款作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风险。在申请车辆抵押借款时,借款人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谨慎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同时,借款人应选择正规贷款机构进行申请,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此外,在贷款期间,借款人需要妥善保管抵押车辆并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后,建议借款人在申请车辆抵押借款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比较不同贷款机构的条件和政策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案。
典当行方面,对资质要求相对宽松。只要有价值的物品,如汽车、房产、手表、包包等,都可用于典当。
其优势在于条件宽松,还款便捷,不看征信,通常当天即可放款。
劣势则在于利率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