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一般贷评估价5-8成。
汽车抵押贷款的优点: 1.快速取得现金周转,车不用卖,免得资金周转过来时重新买车又得花费好多时间和成本。 2.免除和亲戚朋友借钱的尴尬,免除别人知道您资金短缺。 3.无需当地户口,只要车是本人的就可以抵押贷款。 4.无需长时间预约,只要正规合法车辆就可以贷款,前期无需任何定金,只要是合法车,合格车,杜绝套牌车,组装车等,必要时候刑侦验车或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5.灵活,资金回笼时可以即刻还款取车,无需违约金。 6.即刻取得资金周转。适合车不卖,短期投资,短期周转的选择。因为这个社会是需要车的,而且车用了以后是有感情的,卖掉来获得周转的话浪费时间和精力。 7.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GPS类抵押借款服务”客户办理抵押手续后,车辆可继续使用。1)无须押车,自由行驶。2)手续简便,当天到账。3)借款期限自由选择,还款方式自由灵活。4)评估额度高。5)无须贷前费用。
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是否生效?(常见于民间借贷中)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汽车抵押贷款可以分为抵押和质押两种方式,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需要将车辆使用权交由贷款机构。如果选择抵押方式,贷款机构会留置汽车使用权,直到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而如果选择质押方式,借款人可以继续使用汽车,但贷款机构会截留汽车所有权证,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借款人将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