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是不超过工程总预算的30%,但很多建设单位(投资)资金一时无法到位,又不想工程停工,那么必须在垫资30%以后还会继续垫资,关键是看与投资单位的合同怎么约定,在垫资30%的情况下,工程进度达到总预算20%的时候,投资单位必须预付工程款40%,当工程进度达到总预算35%的时候,投资单位必须预付工程款60%,如果投资单位(通常为甲方)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等。
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全额垫资施工,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工程价款,而要等待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利用工程进度款的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比如在合同中约定为“承包人报送的月进度报表经发包人确认后,于次月支付确认工作量的70%”,这样实际上造成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30%要形成部分垫资; 3.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返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 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比如约定基础完成开始支付进度款,或结构封顶付至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等等。
“垫资”,就是在购房过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时,由所谓的“款服务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下家补足首付款以帮助完成购房的行为。当然,借款人要收取2%至5%的“垫款”手续费,说得通俗一点,这种“垫资”行为类似民间高利贷。
交易垫资买楼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款垫资买房,另一种是垫资结清按揭款。全款垫资买房是指借款人自己出一部分的资金,垫资公司出剩下的钱,房子过户后进行抵押,而且抵押可以选择还款方式,如选择先息后本方式,其还款压力小,还能解决首付和月供的问题。垫资结清按揭款一般在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常见,乙方想买甲方的房子,但是甲方还欠银行按揭款一定的钱财,这时乙方便会要求甲方先把银行按揭还清。此时,甲方便是寻求垫资公司,把按揭还清。再把房子过户给乙方,从乙方拿到房屋钱以后再把钱还给垫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