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酒品的风格是对包括酒品的色、香、味、体的品质的评价。同一类酒中的每个品种之间都存在差别,每种酒的独特风格应是稳定的,各种名贵的酒品无一不是以上乘的质量和独特的风格,而受到广大饮者的喜爱的。品评酒品风格使用突出、显著、明显、不突出、不明显、一般等词语进行评价。
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GB/T 26760-2011)由国家标准委正式发,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行业推荐性标准。这是我国酱香型白酒首份国家标准。 [1]
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酱香型白酒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需以高粱、小麦、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制成,并对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均有详细规定。
双轮底酒
占产量10%,这里又分为特殊调味酒(多轮次发酵)和一般调味酒。酒度73度以上,己酸乙酯5g/L以上,个别达10g/L以上,这类酒酸、酯含量高,浓香、糟香、窖底香突出,口味醇厚但燥辣。双轮底糟蒸馏时通过细致的量质摘酒,可以摘出不同风格的优质调味酒,如浓香调味酒、醇香调味酒、醇甜调味酒、浓爽调味酒等。这些酒通过一定的贮存期,在调味过程中,能克服基础酒中的许多缺陷,可使成品酒窖香浓郁、醇厚绵甜、丰满细腻、余香幽长,要根据基础酒的具体情况,恰当使用,作为酒的基酒使用。
一级酒
占产量的30%,酒度70度以上,己酸乙酯在2.8g/L左右,由于是前馏份酒,乙酸乙酯略偏高,乳酸乙酯偏低,口感是香正、味浓。并且有香、甜、爽、净的特点。
二级酒
占产量的60%,酒精度60度以上,己酸乙酯在1.5g/L左右,总酸及乳酸乙酯偏高,口感醇厚,味净、微涩感。作为带酒或新型白酒的勾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