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购房者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有要能得到贷款: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购房者具有居住地合法的身份证明;
3、与发展商签订有商品房订购书或购房协议,并已支付订金或首期购房款;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5、具备令贷款行满意的财务状况。例如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信誉良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小业主;自身收入低,但有海外亲友定期资助的居民等等。具体如何界定和把握,由贷款行审核和决定。
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
1.贷款人委托本公司办理贷款手续,提交相应的贷款所需资料;
2.办理抵押、质押、物押的评估报告;
3.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表,签订贷款合同及各类协议书,并办托公证、保险等手续;
4.银行审批;
5.房产局作抵押登记,办理它项权利证;
6.银行确认,发放贷款。
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从当前资本市场融资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来提前偿还贷款,给银行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提前贷款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的现金流量发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