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体检就公派留学来说,首先是选派方的要求。作为国家个法规性文件,1986年转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的若干暂行规定》中,把身体和政治、业务,外语并列,作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一个基本条件。规定“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明书有效期一年)。”
《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常称为红皮书。 红皮书主要项目: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内外科、五官科、心电图、腹部超声、胸部X线、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免疫)等。 注意事项 1.本证书必须由中国检验检疫机关授权的执业医师签字,并且必须盖有中国检验检疫的印章。 2.本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3.出入境或在居留地应随时携带本证书,以便检查。 4.本证书对体检结果进行了真实、准确的记录,所含结果仅反映受检人体检当时的身体状况。 5.证书仅供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慢性乙肝和肝硬化患者的肝脏纤维组织增生明显,肝实质内可见弥漫性散在的线状回声,回声增粗、增强,有时可见小结节回声,随病变发展,出现肝结 构紊乱、肝 实质不均质改变,肝表面呈粗细不等的结节状,凹凸不平,门静脉主干内径增宽,大于1.3厘米。伴有腹水时,于肝脏后方显示液性暗区,中等量以上腹水在肝脏 周围均为液区,对于慢性肝炎,无论轻重,B超检查医生都会报告“肝脏弥漫性病变”。
根据《食品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健康证体检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后方可工作。 我国新的《食品法》和《实施条例》,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 健康证体检项目: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