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保险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应承包商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实可以使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来替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这意味着除了传统的现金缴存方式外,还可以通过保函的方式来满足这一制度的要求。
租赁保函是保证人应承租人的要求,向出租人开立的保证,承租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否则将由保证人进行赔付的书面保证文件。租赁保函的金额应与租金及相应的利息相等,一般自承租人收到租赁设备并验收合格后生效,至承担人支付完全部的租金或双方的时期失效。
售电保函是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由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根据售电企业的要求向电网企业开具。当售电公司未能及时结清费用时,保函可以为其提供清算欠费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