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引下泄流系统的检测?
1.在每次引下线柱筋通长焊接完成且未浇注混凝土时,检测的内容有:是否使用主筋当引下线以及是否自上而下电气贯通;引下线的规格、数量、位置及间距;焊接质量。
2.在进行外墙抹灰前,要对明敷引下线进行检测,主要包括引下线与接地体的焊接标准、引下线间搭接焊接标准等并进行接地电阻值测量。
3.在层引下线完成时,应对防雷断接卡子的材料规格、数量、位置、高度等进行检测。
需要设制防雷均压环的建筑物检测内容?
1.均压环采用楼层圈梁时,检测内容有是否使用两根或以上的主筋做均压环、主筋的焊接标准、与引下线焊接标准和接地电阻值。
2.均压环不采用楼层圈梁时,检测内容有均压环的材质及规格、与引下线焊接质量、扁钢的焊接质量和接地电阻值。
3.金属门窗是否设置了侧击雷防御装置及其标准。
4.玻璃幕墙和均压环之间是否预留有接地端子,数量是否达标。
不需设制防雷均压环的建筑物检测内容:
引下线连接点的焊接质量;引下线的规格、数量、位置及间距;玻璃幕墙和均压环之间是否预留有接地端子,数量是否达标。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等各环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防雷措施。其中,验收和使用环节就涉及到防雷检测工作。具体来说,防雷检测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新建或改建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根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规定,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在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其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检测单位、检测人员、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结论和意见等。
(2)已建建筑物的定期检查。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筑物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其防雷装置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使用单位、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结果、结论和意见等。
(3)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后的原因分析。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后,有关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概况、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处理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