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主营:九江社保代理服务,九江劳务派遣,九江人力资源服务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15号
  • 联系: 骏伯黄生
  • 手机: 18319444741
  • 一键开店

代缴江西赣州社保中介,代办江西抚州社保公司

2024-01-22 02:32:20  331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40

代缴江西赣州社保,代办江西抚州社保公司,代理江西景德镇社保

骏伯人力集团为各大中小企业办理江西省社保公积金, 江西省社保五险交费、 江西省社保补缴/转移, 江西省分公司社保/办事处社保, 江西省2024年社保标准 ,江西省本地劳务派遣, 江西省人事外包,江西省/全国社保公积金咨询热线:18319444741,骏伯黄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热点资讯案例:劳动者肯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府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府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府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府经济补偿。

满一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府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全国业务:社保五险缴费+ 社保补缴 + 处理五险待遇报销+买公积金 + 工资发放 + 用工劳务派遣 + 人事外包代理等

公司:广州骏伯人力集团公司(南昌/九江/赣州/吉安/景德镇等)分公司

电话/微信:18319444741 骏伯黄生

办公QQ号:2628459114

公司介绍:骏伯人力中介总公司坐落于广州天河区,公司2003年3月成立!全国自有95+分公司、广东全省27个分公司!华南、华北、华东、华西、华中等五个大区,办理全国300个城市业务!数百个服务团队、服务各行各业公司企业数十万员工外包服务!被为“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荣获中....劳务派遣机构,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AAA等级”企业等诸多殊荣。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