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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天涯区代开医院免军训证明,获得用户的一致好评

    2024-12-30 10:00:01 7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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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妈妈孕期要做多少次B超?

    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正常情况下准妈妈在怀孕期间做3次B超,不要超过5次。

    孕早期(特别孕8周前)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除非对下列情况:1.阴道流血及者,需排除异常妊娠,如宫外孕、葡萄胎、稽留流产。2.孕前或早孕时有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为今后的提供依据。停经时间不清,根据症状、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一般放在孕10~13周检查较为合适。

    医院收据是可以医保报销的。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医院收据就是交钱的时候医院给的提供相应数额的收据, 证明已经收到付给医院的钱,出院的时候,用收据结算花多少钱,结算单上会体现在医院花了多少钱。一般的报销需要医院提供四种材料:结算单、明细、诊断书、病例。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医师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原则: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医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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