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Personal loans)(简称“个贷”)又称零售贷款业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认识到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二是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收入提高,人们乐于利用贷款进行消费;三是各种征信机构大量出现,使银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1)对公客户信用等级在AA-(含)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可发放信用贷款; 二是近三年营业收入核算利润总额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区间,现金流充足稳定; 3.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或提供对外担保,或在办理抵押(质押)和提供对外担保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四)企业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拖欠利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而这两种贷款是不同的概念,大多数银行是将对借款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贷款人向银行提供风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增值财产。所以,这两个概念截然不同,也是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是利率不同。不同的银行针对不同的情况,利率也存在着差异。就拿银行来说,大部分的银行利率政策都是基于银行的存款利率。而且,目前国有大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个百分点,如果你向银行借了10万元,1年内利率为5.4,如果你向银行借了30万元,1年内利率为4.4,那么10万元的利率就会上浮20个百分点。贷款期限不同。
有的银行对分期业务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不同分期期数对应不同的手续费费率,消费空放者可以选择分期或者一次性支付手续费。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分期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涉及手续费、违约金计算等,必要时可向银行询问确认,避免因分期过多造成高昂的个人财务成本,终因入不敷出导致征信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