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录用通知与体检不合格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有时会在劳动者入职前发出录用通知,其中包含劳动者被录用的信息以及到岗期限等。然而,有些企业会在劳动者入职报到时,才要求他们参加入职体检。那么,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企业能否取消录用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不得因应聘者残疾或传染病携带者而拒绝录用,除非该岗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卫计委规定的禁止从事的易传染病扩散的岗位。
入职通知书通常具有要约性质,是企业希望与应聘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书面请求。一旦入职通知书经应聘者承诺后,即成立,具有劳动关系预约合同的性质,并具备独立的法律效力。
除录用通知书上明确规定的可以撤销或撤回的情况外,企业不得随意撤销或撤回,否则将构成单方撤销合同(在法律上称为预期违约/缔约过失)。若应聘者因企业违约行为遭受损失,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2、入职通知书的法律风险控制
为避免法律风险,企业可在录用通知书中明确列明失效条件,以便在劳动者出现超期报到、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时,予以拒绝。例如,企业可以在录用通知书中明确规定体检合格、《录用通知书》回复期限约定、劳动者提供的办理用工手续的必要文件齐备等内容作为解除条件。这样,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企业发现劳动者存在上述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已建立的劳动关系。
03、体检法律风险控制
企业在对待应聘者的体检结果时,应结合面试表现等其他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录用。但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尤其是不能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例如,企业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清除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也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若企业违反此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若企业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害,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降低因体检阶段歧视而产生的法律风险,企业可改变通常将体检项目放在招聘后一个环节的做法,而选择将体检项目与面试同时进行。尽管提前进行体检程序可能会扩大体检范围,增加体检费用,但对于企业防范违法就业歧视规定、降低法律风险来说,是有益的。
作为人力资源部门,除了关注法律风险,还需重视沟通技巧,避免因沟通不良、语言不当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取消职位较高的录用通知时,更需注重沟通方式。毁约存在风险,HR在发录用通知时应慎重。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在面对录用通知与体检不合格的问题时,做出明智的决策。更多企业日常人力资源管理资讯,可关注海纳体检,助你轻松应对职场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