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口制造劳安标志认证、LA认证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所在国的合法资格,在中国大陆地区有全资子公司或长期代表处;
(二)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
(三)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
(四)具有能保证产品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
(五)具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六)具有所申办产品的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七)所制造的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A认证_劳安认证证书到期换证如何操作?
一、换证申请
换证企业在其产品标志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安标中心提出申请。
二、初审与受理
安标中心对换证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技术审查
安标中心对受理的换证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经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换证企业发出技术审查整改通知。申请换证的生产企业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终止技术审查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被终止技术审查的生产企业,自被终止技术审查之日起180日内,不得重新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
技术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安标中心向换证企业发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现场评审通知书》,对换证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抽样。
四、现场评审
1.现场评审依据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现场评审规范》(劳防安标字[2013]1号文件)。
2.现场评审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一般由2-3人组成;评审工作时间一般为2-3天。
五、终审
安标中心对换证企业进行综合审核,对符合换证条件的,给予换发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不予换证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不予换证的生产企业,自不予换证之日起180日内,不得重新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标志。
呼吸护具类LA认证、LA劳安认证产品范围: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LA劳安认证,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LA劳安认证,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LA劳安认证,长管呼吸器LA劳安认证,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过滤件)LA劳安认证,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LA劳安认证
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即劳安认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LA认证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实行标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