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重复背书咋办?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记载错误,如出现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与拟转让票据对象完全不同,或者被背书人名称出现错字、别字、简写等情况,在咨询承兑行后,则有背书人采取划红线更正、出具证明,被背书人同时出具证明等解决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以后的托收期限是10天,在10天内到你的开户行去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就行了,你收到的资金不受任何影响。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到期后,如果没有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可以背书转让,如果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转让。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重要单证,应视同现金入库保管,做到一日一核对,账实相符,严防丢失。同时,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专用台帐管理登记簿,详细登记每一笔汇票的号码、金额、出票日、到期日、承兑银行及贴现单位,贴现利率。汇票按到期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到期一笔,托收一笔。避免汇票到期后,因超过委托收款提示付款期限,而不得不到付款行直接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