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6.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7.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8.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确需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消防验收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步,工程完工后,要投入正常使用,就得先得到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所以,有关单位要向消防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
第二步,公安消防机构受理申请后,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机构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料不全的应及时通知补全。
第三步,审核通过,机构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消防验收时间并提醒申请人提前做好验收准备。
第四步,有关文件规定,消防验收时,到场的消防监督员要多于二人以上,并且要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着制式警服。
第五步,消防验收内容基本检查完后,各单位(设计、施工、建设)提出建议和看法,消防验收人员给予答复。
第六步,验收合格后,各单位负责人和消防验收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
第七步,消防验收承办人整理验收意见书归档,送上级领导审批。
第八步,申请单位去消防机构取验收意见书。
第九步,如果验收不合格,申请单位就要按照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然后再次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次申请验收相同。
1、检查竣工图纸、资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是否与工程一致。
2、复审时,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按照初审验收意见书中的意见进行整改。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性能。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情况。
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消防产品相关资料:
(1)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型式认可证书》提供2份复印件,有强制认可证书的需要同时提供产品强制认可证书;
(2)每个消防产品都需要提供合格证一份,同一批次的可以由生产厂家统一出具一个合格证,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同一批次即可;
(3)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扫描截图1份;
(4)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2份;
(5)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项目列表》1份;
(6)不需要进行检测的消防产品需要提供消防产品物流信息;
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是否需要提交行政服务窗口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