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个人独资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此处所称的自然人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所以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独资企业法,而适用外资企业法。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所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的名称应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字样。
三、有投资人中报的出资
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但由于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并不是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与之进行交易的第三人并无所虞,故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这一规定便于独资企业的设立,有利于独资企业的发展。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 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所需纸质资料,一部分为网上信息填写完成之后打印出来,另一部分需要自行提前准备。
(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总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5)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6)分公司负责人任命决议;
(7)拨款证明(有些地方会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
(8)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9)网上信息填报完成,初审通过之后,打印申请表,填写。
外商独资公司的注册流程
核名
商务委备案
环保及卫生部门审批
预领备案表
工商登记
领取执照
外汇备案
开立人民币账户
开立外币资本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