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通过评定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比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更容易被社会认可与接受。因为评定职称的人有资格、有经验;而通过考试获得职称证书的人缺少资格、缺少经验。在当今社会,在能力重于学历,水平重于文凭的共识下,越来越多的人踊跃评定职称。
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参评对象: 1) 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参评。 2)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证”满一年或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3)高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注:具体的申报条件以申报职称的评委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