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 、15 、30 、45 、60min 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2) 试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 开始,按1.5h 连续三次每30min 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3) 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lh,按第15 、30 、60min 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 测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