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钱小姐)是一家为内外资企业客户提供财务解决方案的专业咨询公司。提供工商代理,注册公司代理,代理记帐,财务代理,代理注册上海公司,公司注销,中小企业财务外包等业务。她由多位拥有会计师事务所、内外资企业、高校和政府财税部门等相关财税工作经历,具有深厚的财务管理理论功底、高超的财税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发起成立的。
一、相关登记时的委托、代理:(一)凡属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前来办理各类登记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交由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签订的:书面委托书,方可受理(委托书与非法定代表人使用的相同)。(二)对有固定经营铺面的经营户及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户,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应先进行名称的预先核准,防止事后前置许可相关证件名称的不规范或经营户自己制作悬挂了经营牌匾,而执照上无字号、名称现象的发生。二、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均为一式两份:(一)申请人签署填写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二)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申请人身份证件。(四)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五)外地申请人,还必提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前置审批的必须提交有关行业部门的许可证件。(七)申请人(负责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三、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明:(一)申请人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二)变更字号名称者必须重新审核名称。(三)变更经营场地者,重新提交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四)变更经营范围者如涉及到前置审批许可证必须提交证件。(五)交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企业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一、一般性规定:(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 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二、特殊性规定:“市场”名称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有形市场名称,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核定:1、市场主办单位应当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名称统一核定为“行政区划+字号+经营特点+ 市场+组织形式”; 2、市场的名称统一核定为“行政区划+字号+经营特点+市场”;3、企业法人开办多个市场的,应当进行分支机构登记,名称统一核定为“企业法人名称+ 序号或商号+市场”。股东(出资人)投资资格的有关规定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后,您就要开始准备登记材料了。
加盟公司和连锁公司的区别:“连锁通常是指总店或总公司自己出钱在其他地段或城市建立新的分店,以达到商业覆盖更大化。 简单的说,连锁店之间地位是平等的,是与总店从属于同一个法人代表。 加盟则是面向社会征招有意向合作的人或企业来做同样的生意,总店不掏钱,只负责帮助指引加盟者顺利开店,收取加盟费用,并授权使用相同的品牌,统一管理,本质上等于是师傅带徒弟的关系,其实是各自经营!” 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具体来说有以下这些:1、 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者(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者(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是独立的,特许者无权进行干涉。被特许者需要对特许者授予的特许权和提供的服务以某种形式支付报酬。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2、法律关系不同。在特许经营中,特许者和被特许者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而直营连锁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店经理与总部的雇佣合同则另当别论),总部和分店之间的关系由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3、产权构成不同。直营连锁是指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集中管理,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同一资本所有是区别直营连锁店与其他经营形式的关键,也是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本质上的差别。4、限制方式不同。特许经营通过招募独立的企业和个人扩张体系,特许者不仅需要吸引潜在的被特许者,还需选择被特许者,并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和服务;通过直营连锁扩大规模则要筹集足够的资金,配备大批的管理人员。相比之下,特许经营利用他人资产扩大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而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5、产权构成不同。直营连锁是指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集中管理,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同一资本所有是区别直营连锁店与其他经营形式的关键,也是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本质上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