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幕墙特点与建筑物寿命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 2)、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3)、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第6.2.1 条的相应规定。
玻璃幕墙(reflection glass curtainwall),是指由支承结构体系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结构。墙体有单层和双层玻璃两种。玻璃幕墙是一种美观新颖的建筑墙体装饰方法,是现代主义高层建筑时代的显著特征。点支撑玻璃幕墙是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和支承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其支撑结构形式有玻璃肋支撑,单根型钢或钢管支撑,桁架支撑及张拉杆索体系支撑结构。 [2]
考虑幕墙特点与建筑物寿命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2)、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3)、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JGJ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第6.2.1 条的相应规定。建筑物宜按照GBJ12-86《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的规定,建筑幕墙水平横向扩展模数从900mm开始按1模增至尺寸为6000mm。其竖向扩展模数从2700mm开始按1 模增至尺寸为6000mm。如工程需要跨越上述尺寸时,可与制作厂家另行研究。
全玻幕墙是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1.全玻璃幕墙面板玻璃厚度不宜小于10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m;玻璃幕墙肋截面厚度不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2.当玻璃幕墙超过4m(玻璃厚度10,12mm),5m(玻璃厚度15mm),6m(玻璃厚度19mm)时,全玻璃幕墙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3.吊挂全玻璃幕墙的主体构件应有足够刚度,采用钢桁架或钢梁作为受力构件时,其中心线与幕墙中心线相互一致,椭圆螺孔中心线应与幕墙吊杆锚栓位置一致。 4.吊挂式全玻璃幕墙的吊夹与主体结构之间应设置刚性水平传力结构。 5.所有钢结构焊接完毕,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涂刷防锈漆。 6.全玻璃幕墙玻璃面板的尺寸一般较大,宜采用机械吸盘安装。 7.全玻璃幕墙允许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8.全玻璃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