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点建筑学院

主营:深圳教育咨询服务,深圳职业培训,深圳教育培训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奇点建筑学院
  • 地址: 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53号资信达大厦一楼123
  • 联系: 沈老师
  • 手机: 18929323685
  • 一键开店

工程资料员上岗培训,工程资料员技能培训班

2020-05-26 02:01:34  469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工程资料员上岗培训 工程资料员技能培训班

课程特色:

学习全过程施工和资料的内容、思路及方法,解析工程资料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完善理论体系,提升技能水平,学习如何将的基础知识进行的、系统化的应用

实战训练,真实案例分享,包括建筑识图、建筑制图、施工工艺、资料流程、资料软件案例

30年工程资料专家1对1专业问题讲解、职业问题解析,为晋升、稳定施工员和资料员岗位铺平道路

前期项目报建:1建设单位的报批函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建设项目意见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 4、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5、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期:施工过程资料,包括编制各专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各类试验记录和检验批资料

后期: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组卷与归档成册

如果计划学习工程资料编制,专业资料员培训学校----成都建皇教育您的选择。由现场资料人员为您讲解现场工程资料编制要求,并以实际工程案例作为教学对象。

→ 工程资料的主要作用:

(1) 反映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重要表现;

(2) 工程施工过程的真实记录;

(3) 日后工程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基础资料;

(4) 合理使用、保证结构的重要依据;

(5) 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竣工验收的技术文件;

(6) 工程决算、结帐的重要根据之一;

(7) 是申报科技示范工程、优质工程必不可缺少的资料。

→ 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

针对资料形成单位规定了“ 各负其责” 的原则, 即: 由一方单独形成的资料, 由形成单位自己负责; 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 按照“ 谁形成谁负责” 的原则, 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的基本规定:

l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 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 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 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也可委托其他单位。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 并应单独组卷;

2 ) 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3 ) 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4 ) 当施工资料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组卷时, 可按建设项目组卷;

5 ) 施工资料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 工程资料的检查与复核重点:

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按照时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对应性、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与复核。

1 施工准备阶段重点检查

重点是检查法定程序和施工准备工作,如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营业执照、承建资格证书、开工报告、项目经理任命通知书、项目经理部人员设置通知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技术标准等)、图纸会审记录、地质勘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施工技术交底、建筑物定位测量放线记录、桩基检验报告、验收证明、地基验槽记录,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试验报告,部分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等。

2 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主要检查有关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如钢材产品合格证和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钢材质量检查记录、钢筋接头焊接工艺性能检验报告、抽检报告、钢筋机械接头、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工艺性能报告、抽检报告和外观检查记录;商品混凝土资料、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抗压、抗渗试块检验报告及统计评定;砌块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砌体砂浆强度检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等。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