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是模拟上课,是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必要环节,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一、考核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主要包括:
(一)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二)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三)具备所教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四)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二、考核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3.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三)思维品质
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四)言语表达
1.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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