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是一种票据,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少有三个人物,(1)人,签发汇票给(2)执票人,并委托(3)付款人,向执票人付款。
国际贸易结算,基本上是非现金结算。使用以支付金钱为目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债权凭证票据为主要的结算工具。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
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从以上定义可知,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Drawer):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一般是出口方,债权人
受票人(Drawee/Payer):就是付款人,即接受支付命令的人。进出口业务中,通常为进口人或银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付款人一般为买方或债务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为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
收款人(Payee);又叫汇票的抬头人",是指受领汇票所规定的金额的人。进出口业务中,一般填写出票人提交单据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