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设立所需材料
代理注册代表处设立程序 1、外商代表处的名称:总公司名称+代表处 经营范围: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有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政府统一规定经营范围) 2、外商代表处 代理注册代表处设立程序
1、外商代表处的名称:总公司名称+代表处
经营范围:从事与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有关的非营利性业务活动。(政府统一规定经营范围)
2、外商代表处设立所需材料 :
(一)总公司章程或组织协议(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二)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三)首席代表、代表的简历
(四)由该企业所在国的有关当局出具外国(地区)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应经外国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及其有权机构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
(五)由同该企业有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注明信用评价及有效期
(六)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书或证明文件
(七)房产证复印件加盖产权人公章、租赁合同原件
(八)首席代表和代表各需2张2寸照片
(九)(总)公司介绍
备注: 1、以上文件如为外文需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除硬件材料外,其他材料均由我公司代拟文件(此项我公司可代为办理)。